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尤其针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重点规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食品安全条例,朝阳区明确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添加剂,并强调对易滥用添加剂行为的严厉处罚,最高罚款可达一万元。
亚硝酸盐常用于肉类制品的加工,以保持色泽和防腐,但过量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可能导致中毒甚至致癌。因此,朝阳区此次禁令旨在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健康。监管部门将通过日常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力度,确保禁令落到实处。
除了亚硝酸盐,其他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如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等,也在严格管控范围内。餐饮服务者必须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合理、限量使用添加剂,并做好记录备查。对于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还可能面临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呼吁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餐饮场所就餐,并鼓励公众举报违规使用添加剂的行为。这一系列措施体现了北京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决心,有望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共同推动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